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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國古人為什麼養貓?-財經新聞 - 臺灣新浪網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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劉朝飛

在家貓沒有佔領中華大地之前的先秦兩漢時期,國人是否曾有過馴養「貓」的嘗試呢?古人又因為什麼開始馴化野貓呢?本文以作者熟悉的《莊子》等文獻為中心,對這個問題進行了一番梳理。

《莊子》中所見早期國人馴養的動物

漢代之前,文獻中其實並沒有明確記錄養貓的民俗。而同時期的馬牛羊雞犬豕等六畜的飼養,卻明確並且大量存在於傳世文獻和出土文獻之中。

《莊子》一書(參考張遠山《莊子復原本註譯》)中,明確提及的當時人們豢養的動物,一共九種。

牛羊豬三牲自不必多說。

馬雖然平平無奇,但《莊子》中說養馬的文字卻精緻到這種程度:「愛馬的人,用竹筐盛屎,以貝殼盛尿。偶爾有蚊蟲撲到馬身上,人驅趕不及時,嬌貴的馬兒就會因受驚而咬壞銜口,毀壞頭上和胸前的裝飾。」可見莊子對養馬的認知異常深刻。再聯想到《莊子》中庖丁解牛、痀僂承蜩等寓言中對動物細緻入微的描摹,以及書中大量出現的活靈活現的動物形象,更讓人認識到莊子的「於學無所不窺」。

《莊子》中有關養虎的文字,也同樣深刻:「養虎的人,不敢用活著的動物作為老虎的食物,因為怕激起老虎的殺心;也不敢用完整的動物屍體喂老虎,唯恐激起老虎的殘虐之心;時刻留意著老虎的饑飽,洞悉老虎的喜怒。老虎與人不同類,但老虎能喜愛養虎之人,正是因為人能順虎之意。那些被老虎殺死的養虎人,一定是違逆了老虎的意願。」原文「不敢以生物與之」「不敢以全物與之」,即只用碎肉喂老虎,這個法則在今天仍為國際上養虎者所遵循。

而《莊子》中說的養虎、養鬥雞,很明顯已經超出了一般的實用意義,而發展為娛樂意義了。

徐州漢畫像石藝術館 東漢 貓鼠圖 來自鳳凰山漢墓祠堂左壁

為捕鼠而養貓

從功能上講,當時的犬有三種,即狩獵用的「田犬」,有看家用的「吠犬」,還有拿來吃的「食犬」。

那麼,古人是如何看待貓的呢?

《禮記》里已經說:「迎貓,為其食田鼠也。」意思是當時的祭祀對象中有貓神,因為貓會吃老鼠。看來貓對當時人們的意義,最重要的就是滅鼠。

當時雖然沒有家貓(貓科貓屬),但人們似乎也已經有意識地馴養中國大地上普遍分佈著的豹貓(貓科豹貓屬)了。而人們馴養豹貓的心理,大概正為滅鼠。

《韓非子》說:「使雞司夜,令狸執鼠,皆用其能。」《呂氏春秋》:「狸處堂而眾鼠散。」狸就是貓的別稱。前一句將狸與打鳴報時的雞並列,后一句說狸貓在屋中會讓鼠眾退散,都透露了當時人們養貓捕鼠的探索。

《韓詩外傳》中還有一個相關故事:一次孔子在屋裡演奏瑟,曾子和子貢在門外聽。一曲罷奏,曾子說:「哎,老師的瑟聲之中有種『貪狼之志,邪僻之行』。其不仁而趨利的色彩,怎麼這麼重呢?」子貢也覺得曾子說得對,但子貢沒有說話,隨後走進屋中。孔子看子貢好像有什麼想要批評自己的,但是又不好意思,於是孔子把瑟放下,讓子貢說話。子貢就把曾子的話告訴了孔子。孔子說:「啊!曾參真是天下的賢人啊,真是我的知音。剛才我演奏瑟的時候,屋裡恰巧有一隻貓(原文是『狸』)正在捕鼠,貓順著房梁動作緩慢,老鼠一見趕緊避開。貓瞪著大大的眼睛,弓著背,就是沒抓住。我演奏時沉浸在當時的情景之中,心裏替貓著急。曾參說我『貪狼邪僻』,說得對啊。」

《淮南子》:「鼠之遇狸,必無餘命。」也是說,老鼠遇上貓,小命不保。

莊子對貓捕鼠的明確認知和生動記述。

《莊子》中的這些話,還經常被轉抄,「牛鼠」「馬鼠」成了當時人的成語,見於《屍子》《韓非子》《說苑》《法言》《東方朔傳》等文獻之中。

比如《屍子》中說:「使牛捕鼠,不如貓狌之捷。(《御覽》九一二引。)」此「貓狌」即彼「狸狌」,豹貓和黃鼬。

然而這些養貓捕鼠的嘗試,應該比較失敗。從當時社會上仍然普遍養狗捕鼠這一點上,就能看出來。

其中緣由,大概與貓跟雞的矛盾有關。

《淮南子》:「狸執鼠而不可脫於庭者,為搏雞也。故事有利於小而害於大,得於此而亡於彼者。」意思是說:貓能捕鼠,但人不能讓它跑到院子里去,因為貓也會殘害雞。所以有的事情是弊大於利,讓人感覺「撿了芝麻卻丟了西瓜」。

《淮南子》又說「髮屋而求狸」,意思是拆了屋子抓貓,這大概是極端情況下貓讓人抓狂,使得人們連屋子都給拆了。

為皮肉而養貓

除了捕鼠,人們去馴養貓的另外一個可能的動機,就是充分利用貓的身體,穿它的皮,吃它的肉。

這一點在今天貓粉看來,可能是完全無法接受的,但就已有的文獻來看,卻是很有可能的。

《詩經·七月》:「一之日於貉,取彼狐狸,為公子裘。」這裏的「狐狸」,很可能跟今天我們說的狐狸這一種動物不一樣,而是指狐和狸這兩種動物。這幾句詩的意思是,十一月時人們獵取貉、狐、狸,為貴族公子做皮衣。

《尚書·禹貢》:「梁州,厥貢熊羆狐狸織皮。」「熊羆狐狸」是四種動物。這句話的意思是梁州的貢品中有熊、羆、狐、狸四種皮料。

《左傳·定公九年》記載,齊景公要賞賜梨彌,梨彌推辭說:「有比我先登上城牆的人,我只是跟著他上去了。他戴著白色頭巾,穿著狸皮大衣。」最後這句話的原文,是「晳幘而衣狸制」。「狸制」,就是用狸貓皮製作的衣服。

這是古人很早之前就利用貓皮的記錄。

《禮記》的《內則》里,記錄了古代貴族的各種規矩,其中自然少不了關於吃的內容:「不食雛鱉,狼去腸,狗去腎,狸去正脊,兔去尻,狐去首,豚去腦。」說的是吃鱉不吃幼鱉,吃狼不吃狼腸子等進食規矩。其中的「狸去正脊」指吃貓不吃貓的前脊柱。古人把脊柱分成三段,前面的是「正脊」,中間的是「脡脊」,後面的叫「橫脊」。總之當時人們不但吃貓,而且吃貓吃得還挺講究。

順便一說,從後來的文獻上看,中國古人吃的「狸」「貓」,其實很可能也不是境內普遍分佈的豹貓,而是果子狸。這個問題我們需要另外深入討論。

飼養有利於規模化,可控化。然而穿貓皮、吃貓肉,其實也並不一定要養貓,古人選擇更多的方式恐怕還是野捕。即《莊子》所謂的貓「中於機辟,死於網罟」。

作為寵物的養貓

古人養貓的第三個動機,就是現代常見的寵物需求。

《山海經·中山經》記錄了一種動物,「其狀如狸而白尾」,長有修長的鬣毛,名叫朏朏,大概就是今天我們說的小靈貓,原文說「養之可以已憂」。

「養之可以已憂」的珍禽異獸,在古人的記載中一直也並不罕見。別的書證我們可以不看,單看《莊子》中這九種動物,其中老虎、鬥雞和海鳥三種,其實都是寵物。

鳥作為寵物,在《莊子》中重復出現兩次,而且作者給出了重點分析。這兩段文字分別見於《達生篇》和《至樂篇》,內容大同小異,大意是:

從前有一隻奇異的海鳥來到魯國的郊外,魯侯對它一見傾心。這隻海鳥被魯侯像接待外賓一樣接進國中,魯侯命人在太廟中設宴奏樂,其禮節極盡奢華隆重。但海鳥不飲不食,三日之後便一命歸西了。

《莊子》中分析道:這是用人的好惡是非的標準來養鳥,並非用鳥的好惡是非的標準來養鳥。如果用鳥的好惡是非的標準來養鳥的話,應該讓它棲息在茂密的叢林,遨遊在沙灘山石之上述,讓它在江湖上自由游泳,給它喂泥鰍鰷魚,讓鳥回到鳥的行列,任意自適。

總之,這是一次養寵物失敗的典型。主張逍遙無待的莊子,很可能不會喜歡養寵物。

【明】沈周 寫生圖冊·貓

莊子不養貓

「山林與!皋壤與!與我無親,使我欣欣然而樂與!」

主張「入獸不亂群,入鳥不亂行」的莊子,肯定是一個熱愛自然的人。

我想莊子其實也有可能喜歡貓,只不過莊子愛的肯定是自然生長的貓,而不是作為別人的工具、獵物和寵物的貓。

本期編輯 邢潭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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July 09, 2020 at 02:12P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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